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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零售业节能状况调查的通知

作者: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 更新时间:2015-08-07 16:07:51浏览次数:20759

商办流通函[2015]578号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大力发展绿色流通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函[2014]792号),做好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全面掌握零售企业能耗水平,2015年商务部将继续开展零售业节能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的对象为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部分零售企业。零售企业包括总部(指设在本行政区域的企业总部)和门店。请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推荐本行政区域不少于10家零售企业(总部)参加,每家零售企业选取2个典型门店(共计20个门店)。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增加参与调查企业数量。

二、调查方法 

此次调查将采取网上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法。

(一)网上问卷调查: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参与调查企业登录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网站“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零售业节能状况调查”栏目进行填报(网址为:http://zszy.syggs.mofcom.gov.cn/)。商务主管部门填报“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工作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商务部门调查表,见附件1),参加调查企业总部填报“零售企业总部节能环保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企业总部调查表,见附件2)和“零售企业典型门店节能环保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企业门店调查表,见附件3)。

登录方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使用原“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中“省市县登录”栏目登录,系统将增加“零售业节能状况调查”模块供管理部门填报信息、分配企业用户名;参加调查企业通过“零售业节能状况调查企业登录”栏目登录,用户名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通过系统分配(见附件4)

具体登录及填报方法可向技术支持人员咨询

(二)实地走访:根据问卷反馈情况,选取部分地区商务主管部门的参加调查企业进行走访。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及时组织推荐本行政区域零售企业参加本次调查,并于8月7日前完成商务主管部门工作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的填报。为保证调查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可比性,推荐企业应尽量与2013和2014年参与调查的企业相同(2013及2014年参与调查企业名单见附件5)。

(二)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做好企业填报的督促审核工作,确保填报质量,并于8月28日前完成对企业总部调查表和企业门店调查表(见附件2、3)的审核

 

联系人:流通业发展司杜博,梁志君

电话:010-85093765,85093763

传真:010-85093788

邮箱:lthuishou@mofcom.gov.cn

 

网上问卷调查技术支持:林志

电话:010-56193137,15652996236

传真:010-67086479

邮箱:965690406@qq.com

 

 

附件:

附件1: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工作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2:零售企业总部节能环保情况调查表.docx

附件3:零售企业典型门店节能环保情况调查表.docx

附件4:省级商务部门和参与调查企业登录方式.docx

附件5:2013及2014年参与调查企业名单.docx

 

 

 

                    商务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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