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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徐圩新区货运配载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章录入:xuwei_admin更新时间:2016-04-26浏览次数:3914

关于拟对徐圩新区货运配载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徐圩新区货运配载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开。

一、项目名称:徐圩新区货运配载中心二期项目

二、建设地点:徐圩新区港前大道东、规划疏港铁路西

三、建设单位: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4895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3720平方米,建设货运交易中心、车辆集散中心、零担专线区和配套设施。货运配载中心交易的货品为建材和钢材等件杂货,不涉及煤炭、水泥等易货及有色金属矿石;只对货物进行包装、分装,不涉及生产加工,不涉及危险品的临时贮运,且无冷冻、冷藏服务。项目总投资为1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691.4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建设、运营中应贯彻清洁生产原则,使用先进施工工艺和作业方式,减少对环境不利影响。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合理规划建设项目排水管网。运营期餐饮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限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徐圩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区域污水管网,其它施工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全面落实“报告书”废气治理措施。食堂应燃用天然气,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与燃烧废气一起高空排放;应加强车辆管理、道路及绿化养护;地埋式化粪池周围及上部设置绿化带,减少对环境空气影响。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其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中的表2标准。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作业区与办公区合理布局、加强作业管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设置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项目机修废机油、废抹布及隔油池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餐厨垃圾委托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委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严格落实防渗措施。项目实行分区防渗,垃圾收集点、隔油池、化粪池及消防尾水池作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应达到“报告书”防渗性能要求。施工期落实“报告书”中关于沉淀池、废水收集池等防渗措施。

(七)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禁止运输、仓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货品;设置500m3消防尾水池,配备应急设备器材与报警设施;制订有针对性的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按照《江苏省规范化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七、公众参与情况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联系方式及时限

联系电话:0518-82256017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海堤路1号,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邮编222066

公开时间:2016年4月22日—2016年4月29日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

2016年4月22日

责任编辑: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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