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环氧基精细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环氧基精细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环氧基精细化学品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连云港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区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投资总额:70709万元人民币
建设规模:10万t/a乙醇胺和12万t/a乙氧基化生产装置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⑴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本项目点源、面源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周围大气环境功能。
⑵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经虹港石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接管标准后送徐圩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出水达标准后经埒子口排入海,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⑶声环境影响预测
对各产噪单元或设备采取设置减振垫、安装隔声门窗等降噪声措施,各种设备噪声经降噪及房屋隔声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⑷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全厂固废均妥善处理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治理:
本项目废水经虹港石化污水处理厂生化处理,达接管标准后送徐圩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生化处理,出水达标准后最终经埒子口排入海,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气治理: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氨、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等废气,含氨废气采取“氨高压水吸收塔+氨放空洗涤塔”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尾气由1根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乙氧基化生产装置产生含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废气采取“三级水喷淋吸收”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尾气由1根22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⑶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由环保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利用;乙氧基化装置废气吸收液和设备冲洗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⑷噪声:
首先选用产噪小的设备,合理布局;其次在声传播途径上采用隔声、吸声、减振措施及加强绿化等,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本工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废经相应措施治理后,废气、废水、噪声完全可作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零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⑴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⑵本项目符合用地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
⑶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要求;
⑷本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⑸本项目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符合环境功能要求;
⑹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够得到平衡;
⑺本项目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调查范围: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人员、当地政府部门等人员。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3、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5、公众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6.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7.公众对本项目的其它意见。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江苏省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表中注明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污染产生与治理情况,并现场解答公众关心的问题,在公众对项目了解清楚的情况下,组织公众填写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填写征询表的公众来自各行各业,代表社会各个不同阶层的意见。
七、公众查阅信息方式及期限
公示时间从2016年4月20日~5月7日。
公众可在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查阅本项目有关情况。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日以显示时间为准。
九、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港前大道斯尔邦办公楼407 邮编:222000
联系人姓名:徐化清 联系人电话:18851250306
邮箱:huaqing.xu@worleyparsons.com
评价机构名称: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姓名:乔工 联系电话:0518-85525625 传真0518-85520175
邮箱:1006883872@qq.com
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