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生态建设 > 创建历程

创建历程

国家三部委批复同意徐圩新区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文章录入:xuwei_admin更新时间:2017-06-08浏览次数:5494

2014年12月18日,国家环保部、商务部、科技部发布《关于同意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等4个园区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环发[2014]198号),正式批复同意连云港徐圩新区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标志着徐圩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步入实质性发展轨道。

文件明确表示,经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同意徐圩新区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并要求新区按照工业生态学原理,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生态工业建设的目标和方向,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切实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根据文件精神,徐圩新区下一步将在《徐圩新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方案基础上,细化近中远期重点工程任务,进一步明确生态化建设与改造的目标与方向,优化规划指标,按照高标准、高起点建设精品钢和化工产业链,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将徐圩新区建设成为“升级版”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上一篇:关于同意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等4个园区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