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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简报

创建办简报第十三期

文章录入:xuwei_admin更新时间:2017-03-13浏览次数:3517

生态徐圩简报

2017310

13

 

工作动态

1、确定创建办2017年年度工作计划及分工。

2、对接上海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科院、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等单位,初步确定生态工业园区协同创新联盟(“一带一路”园区联盟)召开时间及专家邀请等事宜,准备召开联盟大会。

3、赴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学习台帐建设。

4、上海大学钱光人教授一行赴徐圩新区实地考察,完善《徐圩新区精品钢和化工产业循环发展实施方案》。

5、召开徐圩新区专项扶持资金复审工作会议,拟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项目评审方案。

 工作资讯

创建办召开专项扶持资金复审工作会议

2017228日,创建办组织召开了徐圩新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专项扶持资金复审工作会议。会议邀请了徐圩新区经发局、财政局、环保局、审计办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由创建办说明徐圩新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专项扶持资金工作已开展的进度情况,解读了复审工作流程及复审评估细则。接着,由经发局、财政局、环保局、审计办等相关负责人讨论复审工作中的各项任务分工,探讨了工作方案及复审评估细则的操作性,并提出了复审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包括:能够提供明确的专项扶持资金政策的文件依据,专项扶持资金评定细则更加标准、规范,邀请领域内专家严格把关。此后,创建办主任李祥提出3点工作建议:一是制定完善的专项扶持资金验收方案,在验收过程中有明确的细则和标准,方案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在验收过程中要找准方法,探索提高企业投入、生产效益的办法;三是在工作过程中,加强对企业的服务与支持。最后,由管委会副主任王东亮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对复审提出了思想要重视,程序要规范,标准要统一,责任要明确和时间要抓紧这5点工作要求。

图为会议现场

2017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重点工作计划

徐圩新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按照创建实施方案强势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基本达到建设规划目标,主要指标已达到环保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初步具备验收条件。按照徐圩新区生态创建实施方案制定的目标,2017年徐圩新区将基本建成生态工业园区的框架体系。为此,徐圩新区将争取2017年完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验收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推进2017年创建验收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环保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验收主要包括省级预验收、国家三部委正式验收,其中国家三部委正式验收包括园区申请、技术核查(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正式验收(核查通过后60个工作日内)、公示(15个自然日)和命名等步骤。如按20171231日正式命名往前倒排计划,7月中上旬需要向国家三部委申请正式验收,上半年需要完成省级预验收工作。

1、加强沟通协调。计划20174月下旬~5月上旬申请江苏省环保厅预验收,并邀请环保部、环科院有关领导来我区调研,现场指导。同时,加强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的沟通联系,充分借鉴其经验做法。请市政府给予支持,帮助做好与省环保厅及环保部的汇报沟通,力争上半年完成省级预验收。

2、加快档案整理。档案整理是验收工作的基础。而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标准中9项基本条件和24项指标,需要大量的数据和支撑材料,涉及到环保、经发、规建等部门。建议管委会适时协调有关部门给予直接支持,帮助提供相关数据和材料。

3、推进重点工程建设。2017年创建办将继续推进生态园区49项重点建设,促进石化产业园应急指挥中心、固危废处理处置中心、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等项目按期完成。建议管委会协调园区重点产业项目加快建成投产,加快园区回水利用项目建设。

)力争2017年获批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

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创建与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是相辅相成的: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创建为循环化改造提供很好的产业链与改造项目基础;而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关键补链项目建设带来的真金白银,能够有效缓解生态园区建设的资金压力,为园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注入活力。

2017年创建办将继续开展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申报工作,争取2017年中期获批。为此,创建办将向上争取国家发改委、江苏省发改委的优先推荐,同时做好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实施方案修改与深化工作,在物质流细化、理念创新、园区产业结构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产业链构建、减量化的途径与效果、废弃物利用循环化的种类、数量与效果等方面增加分析内容,增强申报项目竞争力。

)召开一带一路生态工业园区创建联盟大会

对接中国环科院、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一带一路沿线主要生态工业园区与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进一步制定会务、宣传、参观、接待等会议工作方案,完成联盟章程征求意见与定稿,确定参会名单,计划于20173月中旬成功召开联盟大会,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做好宣传工作和争取支持。

)进一步完善生态创建推进机制和保障体系

1、落实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工作和完善支持政策。根据《徐圩新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会同环保局、经发局、审计局、财政局组织专家确定拟补助项目名单和核定补助资金金额,并与财政局共同建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和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总结专项扶持资金首年实行的经验与不足,进一步优化政策条文内容和细化操作方案。

2、完善考核办法与奖励机制。(1)按照《连云港徐圩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要求,在已完成《徐圩新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考核办法(修改稿)》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考核管理部门、考核指标体系、奖励机制,完成考核办法发文实施。(2)建议借鉴北仑新区等园区生态创建经验,增加设立生态创建奖励机制,在园区通过验收命名后,对生态创建先进部门与个人进行奖励,以激发全区各界参与创建验收工作热情。(3)以集约、节约、安全、清洁生产为目标,对接环保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 274-2015),修改完善入区项目环境准入标准,充分考虑项目的产业发展、投入产出、税收贡献、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等因素在同行业所处的水平,科学评估入园项目,合理设定入园项目门槛,为项目落地及确定优惠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下阶段重点工作

1、组织召开生态工业园区协同创新联盟(“一带一路”园区联盟)大会。

2、完成徐圩新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专项扶持资金复审工作。

3、开展《徐圩新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验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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