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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白皮书

文章录入:xuwei_admin更新时间:2016-04-15浏览次数:3737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白皮书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是指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工业生态原理和清洁生产要求,符合《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和其他相关要求,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查,被授予相应称号的新型工业园区。

徐圩新区概要

徐圩新区自2009年6月成立以来,坚持“生态、智能、融合、示范”的发展理念,注重生态、科技和产业的融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构建以节约资源、清洁生产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等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工业体系,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建成服务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东中西产业合作示范基地、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成为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生态文明示范区。

创建历程

2014年12月18日,国家环保部、商务部、科技部批复同意徐圩新区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标志着徐圩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步入实质性工作阶段。

创建目标

到2017年,全面达到《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274-2009,2012年修订版)的要求,基本建成生态工业园区的框架体系;打造新型绿色精品钢产业基地,建设国内一流化工产业基地以及节能环保产业基地,构建钢铁化工物质、能量循环生态产业链;建成绿色、智能、生态港口港产城融合风险防范体系,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建立高标准的生态工业基础设施共享体系,强化制度建设,凸现生态文明辐射效应;初步达到“钢铁化工循环发展样板区、生态文明建设引领辐射区、港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建设目标定位。

钢铁化工循环发展样板区建设

港产城融合智能低碳示范区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引领辐射区建设


政策支持及制度建设

设立生态工业园区创建专项资金

设立徐圩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专项资金,明确专向资金规模和重点支持的建设内容,制定《徐圩新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并推进实施。

建立领导干部考核和岗位责任考核机制

结合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制定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明确园区招商、项目审批、环境管理、园区建设、宣传等部门的相关责任。细化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奖励机制,对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奖励。

试点合同能源管理和能源审计

解决园区高耗能企业开展节能项目缺乏资金、技术、人员、管理经验等问题,实现节能零投资、零风险和持久收益。

园区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服务

定期开展对园区钢铁化工企业进行定期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之间相互交流清洁生产经验,提出清洁生产优化对策方案。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计

对部分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冶金、化工、静脉产业等重点行业,建立周期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鼓励其它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意义

徐圩新区创建国家工业生态示范园区是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举措,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园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

徐圩新区创建国家工业生态示范园区,实现经济发达与生态宜居协调、融合发展,是实现江苏省委十二届五次会议提出的生态省建设目标的重要推手;

徐圩新区创建国家工业生态示范园区是贯彻《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要求,是引领全省沿海开发、苏北振兴、服务带动中西部发展的重要载体。

评价指标

主要包括:生态工业链网结构与运行稳定性指标、资源环境绩效指标和环境保护工作基本要求指标。

1 生态工业链网结构与运行稳定性指标与要求

2 资源环境绩效指标与要求

3 环境保护工作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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