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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8日,国家环保部、商务部、科技部批复同意徐圩新区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以《连云港徐圩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完成48项重点工程建设,参照《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274-2009,2012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标准》)中的指标数据,创建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在创建过程中,需要完备的理论,专业的指导,严谨的态度,科学的行动。
4月15日,在刘强教授的带领下,上海大学一行4人来我区对创建办第一季度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梳理、指导下阶段工作方向与方法。刘教授重点提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达到《标准》,涉及到园区近3年的经济、环境等各项数据,需要以创建办为主体,参照《标准》分析研究各项数据来源,确定经发局、规建局、环保局、水务公司等责任部门和单位,保持工作对接,及时收集数据,以便将得到的第一手资料提供给上海大学,进行处理与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方法解决,确保各项数据在验收之前达标。
图为创建办2016年第一季度点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