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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简报

创建办简报第一期

文章录入:xuwei_admin更新时间:2016-08-09浏览次数:3272

生态徐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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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10

2016年新年伊始,徐圩新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创建办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连云港徐圩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实施方案》定稿

2016年1月,《连云港徐圩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实施方案》在经过修改完善、专家评审、征求各方修改意见之后,完成了定稿。


实施方案重点解读:方案中近期规划重点项目总计需完成48项,其中2016年需完成的项目有18项,2017年需完成的项目有14项。责任部门共计28个,其中管委会相关责任部门17个,方洋公司5家以及园区企业6家。

管委会相关责任部门石化指挥部、经发局、规建局、财政局、公安分局、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督局、区域合作局、投资促进局、投资服务中心、重大事项督查办、智慧办、水务局、城管大队、云湖水环境保护中心、创建办、香河农业;

方洋公司方洋工程部、方洋物流公司、方洋文化传播公司、方洋水务公司、方洋科技公司;

园区企业虹港石化、斯尔邦石化、荣泰仓储、虹洋热电、珠江钢管、宝通镍业。

找准指标坚定目标  严格落实创建工作

指标:到2017年,全面达到《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274-2009,2012年修订版)的要求(即24个考核指标)。

目标:到2017年,基本建成生态工业园区的框架体系;初步达到“钢铁化工循环发展样板区、生态文明建设引领辐射区、港产物流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建设目标。最终完成“连云港徐圩新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评审验收工作,并成功挂牌。

结合实际考察园区  制定《办法》有理可依

为提高园区企业进行生态生产的积极性,创建办多次进企业调研,了解企业当下发展中为生态发展做出的努力和遇到的困难,针对园区企业的生产实际,创建办初步制订了《徐圩新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讨论稿)》,旨在加快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鼓励和引导园区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在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争取了1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

为使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创建工作达到国家环保部颁发的标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274-2009,2012年修订版),创建办与园区虹港石化、珠江钢管、宝通镍业、斯尔邦石化等园区企业保持一对一的密切联系,定期与园区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更新园区企业数据库(包括24指标相关参数,技改项目建设情况,废弃物排放量等),并对采集数据进行逐一梳理,从数据结果中发现园区企业在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与措施。

为顺利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创建办制定了《连云港徐圩新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考核办法(讨论稿)》,为考核《标准》中的24个指标及《实施方案》中48项重点项目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及企业提供明确依据。

优秀经验为我所用创建办积极开展学习工作

为增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的科学性,提高创建队伍的主观能动性,创建办于3月2日拜访了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积极学习其创建内容,探讨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路径和办法,受益匪浅。此后,创建办结合工作和园区实际,制定出符合园区情况的工作方案,建立徐圩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档案和数据库。


在工作过程中,创建办紧抓工作重点,用理论知识武装思想强化队伍,部门多次组织内部学习研讨会,以一对多的形式,讲解《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274-2009,2012年修订版),确保创建办每位成员将各项指标、数据计算公式烂熟于心,在创建工作过程中都能够做到得心应手。


思路清晰  创建办紧抓现阶段工作重点

(一)合同会签

创建办于2月23日成功进行了《国家循环化示范试点实施方案》的公开招标工作,并于3月2日完成中标公示。3月8日,徐圩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东亮、生态工业示范园创建办主任李祥参加座谈会,就合同细则进行了研究与讨论,并于3月11日确定合同书,下一步将完成合同会签工作,推进落实《国家循环化示范试点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政府采购

3月9日,于政府采购中心成功进行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公开招标,并于当天进行中标公示。下一步将与中标单位联系进行合同会签工作。

除此以外,将于3月15日进行《徐圩新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技术委托支持》公开招标,《徐圩新区精品钢与化工产业循环发展实施方案》公开招标和《徐圩新区生态工业信息平台建设》竞争性谈判两项工作将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沟通,确定开标时间。

(三)调研学习

3月中下旬,创建办将去省外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进行调研考察,旨在学习已经挂牌的园区在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过程中积累的工作方式方法,做到优秀的经验为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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